国家石油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招聘考试(笔试)通知
根据《国家石油装备产品质检中心招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二、笔试地点
东营职业学院第二教学楼北侧514、516教室
地址: 东营市黄河路569号
笔试地点设有考场安排示意图(考号及考场座次见示意图)。
公交乘车线路:
1、乘121路公交车到职业学院南门;
2、乘5、8、101、103、111路到职业学院北门;
注:东营长途汽车总站向东到达笔试地点,约需30分钟左右,请参加笔试人员合理安排时间。
三、注意事项:
1、提报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笔试时一并上交,考试结束后取回原件。
2、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现场对号入座。将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参加笔试人员需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4、参加笔试的人员,携带蓝(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等应试工具。
5、参加笔试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咨询电话:0546-8329570(工作日8:30-17:00)
考场规则
1、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及所报考岗位;如因漏填、错填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国家石油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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