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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文章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1/6 14:40:30  点击:2257

各市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部署,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标准、计量、质量、认证等管理职能优势,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质检质[2015]296号)的要求,结合省质监局实际,进一步提出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意见。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程序

1、取消118种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项目。

2、实行委托审批。选择5市作为委托审批试点单位,将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注销全部事权和工作分批次有步骤地委托市质监局实施。

3、简化审批程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延续换证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在6个月内接受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的,可以不进行发证产品检验。

4、提升审批便利。一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行电子许可证书,电子证书(省级发证)24小时内向社会公布。二是企业既可以在实地核查后选择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也可以在实地核查前委托具备条件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省质监局采信相关结果。三是推行“网上预先服务指导”,远程指导小微企业修正申报材料,减少企业来回奔波。

二、规范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5、落实国家涉企收费优惠政策。暂停征收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考评员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

6、减免服务费用。对小微企业申请计量新产品委托检验减免40%收费;对小微企业申请车载气瓶和气瓶充装鉴定评审减少20%的收费;为小微企业提供条码印刷品委托检验免费检测5个批次;小微企业购置标准时,减少50%收费。

三、免费为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7、提供标准资源共享。开放我省建设的120万项国内外标准题录和强制性标准文本资源,免费为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在线检索、受控免费阅读、标准托管跟踪等服务。

8、提供标准化咨询服务。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定向咨询和标准编制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

9、免费为小微企业开放实验室。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采用项目合作的方式,共同研究科研项目,小微企业技术人员带课题、带难题到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共同开展技术研究,也可以参与检验检测分析过程。

10、提供计量检定上门服务。为有需求的小微企业提供计量检校上门服务,并免收检校人员差旅费、检定设备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及其它支出的有关现场服务费用。

11、提供技术指导。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机构技术、科研优势,积极为小微企业解决提高产品质量中的技术问题。

四、进一步发挥小型微型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2、开展检验、标准、计量领域培训。根据小微企业需要,为小微企业免费培训工业产品内控检验检测人员;运用远程教育平台,为小微企业免费培训质量管理人员;组织开展标准化人才专项培训,提升小微企业的标准认知水平和应用能力,对小微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提供指导;以举办计量培训班、讲座等形式,为创新创业企业培训骨干,帮助创新创业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手段。

13、引导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支持和鼓励认证机构围绕“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小微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组织专家进小微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指导小微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标准导入和认证认可的有效性。

14、建立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废止企业标准备案和登记管理制度,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

五、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技术创新

15、支持小微企业加强品牌建设。通过开展“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等工作,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培育打造一批名牌产品、一批优质服务项目和一批质量管理水平高领先的企业等,增强小微企业的品牌竞争优势和影响力。

16、支持小微企业参与科技计划的研究与示范应用。吸纳更多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参与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及相关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研究和示范应用。支持各地设立面向小微企业的质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技术能力。

17、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一是搭建小微企业认证检测一体化服务平台,为加入平台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法律法规、生产许可等信息服务及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管理咨询、培训等综合性一站式服务。二是建设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大数据平台,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信息化服务。

六、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18、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适度增加小微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对抽查发现企业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技术帮扶,提升小微企业质量保证能力。

19、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开展市场购检工作,加大小微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帮助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支持小微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动从制造、生产环节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本意见自2016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1231日。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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