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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检所:第3批国家监督抽查“双随机”抽样工作接近尾声
文章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9/26 14:24:19  点击:908
 

2018年起,根据新修订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实行更加严格的“抽检分离”,即承担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不得参与抽样工作,抽样由生产企业所在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实施。按照这一新要求,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派,东营市质检所在第3批国家监督抽查工作中,承担了山东省内家用太阳能、摩托车轮胎、单缸柴油机等11种产品的抽样工作。根据本次国抽工作的时间要求,质检所抽调人员10名组成5个抽样小组,奔赴我省17个地市开展抽样工作。经过三周的不间断工作,到目前为止抽样工作已经接近尾声,累计抽查企业140多家,企业遍布我省17地市。

近几年来,国家对各级监督抽查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抽查工作的实施也越来越规范,此次我省范围内的抽样工作共由省内6个地市质检所(院)承担,因此承担此次11种产品的抽样工作,既体现了上级部门对我单位工作能力的认可,同时对我单位而言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一方面11种产品都不是我们熟悉的领域,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尽可能掌握每一种产品的具体要求,才能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另一方面工作内容多、要求严,而时间要求紧,因此我们的抽样人员很多时候都是白天抽样、夜间赶路,同时还要放弃周末休息时间,整理材料、学习标准、学习抽查方案,就是为了保证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承担国家监督抽查的有关工作,在履行国家级检验中心应尽的责任的同时,能够帮助我们锻炼人员队伍,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促使我们不断提高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的规范性,对今后的开展相关工作具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范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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