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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石油炼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社会责任报告
文章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4/11 12:16:39  点击:3600
国家石油炼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社会责任报告

一、前言

国家石油炼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以下简称国家质检中心”,国家质检中心于2014年8月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于2016年10月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认可三合一评审;并于2017年6月正式批准成立。实验室面积6354平方米,设备原值近6000万元。国家质检中心以东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母体单位,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筹建,是我市促进石油化工产业发展的重点工程之一。

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积极响应国家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断深化机制改革、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坚持履行“诚实守信、科学环保、规范公正、以人为本”社会责任战略方针;积极参与科技、质量安全、节能、节水、环保等方面的全社会主题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手册以及论坛、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发布中心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动态和信息,开展中心践行社会责任理念、履行社会责任成果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对国家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提高全体职工推动国家中心参与高质量发展的自觉性。

    本报告依据《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编制,主要介绍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国家石油炼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情况。

本报告经中心领导审核通过,并承诺报告内容真实、诚信,愿意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石油炼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主任 宋志龙

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立

中心始终按照“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要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高度重视社会责任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将履行社会责任纳入中心总体发展战略,融入中心管理各环节和业务全过程,使社会责任管理与中心发展相得益彰,实现国家中心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1、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中心努力健全和完善全方位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拓展社会责任管理的内涵,科学、规范地推进社会责任管理工作。

中心社会责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进中心社会责任工作;审批中心社会责任规划和工作计划;处理中心社会责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中心社会责任工作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编制中心社会责任规划和工作计划,开展社会责任培训,协调中心社会责任相关工作。

2、社会责任制度建立

中心按照“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方针,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服务水平,以照章办事为工作原则,制定了以下制度及相关计划:《检测工作分包管理程序》、《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管理程序》、《服务客户程序》、《申诉、投诉处理规定》、《2017年度人员培训计划》、《检测工作监督控制管理规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安全作业管理程序》、《抽样控制程序》、《处置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3、相关体系运行及自我改进

中心依据《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全面融入到中心的发展战略和机构文化中,按照计划-实施-监督评价-总结改进的工作流程进行相关体系运行;中心通过员工培训,持续传达社会责任政策,不断增强员工责任意识普及了社会责任知识,从而规范了员工的社会责任行为。

4、利益相关方

2017年,国家质检中心致力于培育中心文化,提升员工文明素养。责任根源于文化,文化助推责任落实。中心秉承“热心、耐心、贴心-努力让顾客称心”的服务宗旨,在业务受理、产品承检、报告出具等各个环节全面体现对用户的热忱和尊重。“敬畏法规、崇尚科技、奋发有为、乐于奉献”的质检精神深入人心。 牢记质检使命,履行社会责任。“为政府提供可靠的质量监督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权威的质量检验相关服务”这一庄严使命。

中心建立起与各级政府、职工、客户、供应商、公众及同行业组织间的沟通机制,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并努力让各方积极参与到推动中心各项事业的发展中。

政府:中心通过定期汇报、接受监督检查、拜访会晤等途径,加强与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友好合作,确保中心工作活动严格遵守政府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职工:中心通过工作会、专题座谈会、合理化建议征集等,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学习培训、表彰奖励等打通职工成长通道,为职工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

客户:中心通过定期走访、召开用户座谈会、服务满意度调查、技术培训等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关注需求,持续改进,提供更全更好更快的解决方案,提供更优质、快捷的服务。

供应商:中心通过现场考察、战略合作、征求意见及各类媒体、招投标等,加强与供应商的交流合作,构建安全、稳定、可靠的战略供应链;实施阳光采购和绿色采购,实现公正公平、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公众:中心加强诚信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通过参加和举办展会、各类媒体等,传播绿色发展理念、推广绿色发展成果,如宣传介绍节能产品等,推动全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慈善捐助、赈灾等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

中心通过有效地内部、外部沟通机制,吸收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与建议,并建立反馈机制。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实施预防措施、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措施,对于违反社会责任的行为及时纠正,持续改善管理,促进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

三、履行社会责任内容的绩效评价

根据中心社会责任战略方针,结合机构实际情况,中心履行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10个方面:

1、遵守法律

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委托检验行为规范》等。除了遵守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中心在发展过程中,还不断加大职工普法宣传的力度、幅度和深度。对新进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不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

中心2017年度无重大违法、违规等负面事情发生。

2、规范运作

规范是检测机构开展产品检测的技术依据和前提,检测机构在运用和遵守标准过程中形成工作模式的标准化,进而优化内部工作流程,有助于内部管理规范化,提高检测工作的统一性和一致性,有效提高了机构工作效率,节约了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事故,从而提高检测机构的市场竞争力。

    规范运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管理规范。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编制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相关规范性文件,并且根据发展情况,不断改进完善,例如《质量手册》已由最初的A版更新到了H版,以持续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和条件,更好地促进中心发展。在硬件上,中心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对检测重点场所、部位进行了监控,并实现了影像实时监控。通过内部的科学管理以及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中心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建立安全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对设备操作、危险品等严格管理,杜绝安全事故。二是技术规范。作为中心的质量方针之一,严格按照有效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工作一直是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中心执行规范共300余套,其中主要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部分依照地方标准。为了保证规范的有效性,中心取得了东营市标情报所的支持,实时对规范进行有效性查证,及时更新及时学习,并对更新规范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中心检验报告已完全实现智能管理,通过不断的完善和更新,大部分常规检测项目实现了数字化,将检测工作从收样到报告发放进行全程电脑监管,不仅提高了工作的有效性,还保障了所出具检测报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国家质检中心2017年度无重大检测和安全事故,无申诉投诉事件。

3、诚实守信

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以“诚信”为本,遵守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具有高尚的服务道德和诚信态度。同时反对不正当竞争、杜绝检测活动中的腐败行为,坚持“不恶性竞争、不压级压价、不提供虚假数据、不出具虚假报告”四不原则。保持检测工作的独立性不受任何行政干预,不受任何关系和部门领导的影响,不受任何经济利益的驱动,独立开展检测工作;始终不渝地维护其诚实的工作态度,坚持客观、科学、公正和保密、杜绝一切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事件发生;要求全体职工严格遵守与委托人签订的一切协议或契约,并强调职工职业道德修养和技术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鼓励职工积极进取的工作。中心在检测业务活动中,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要求的程序,在授权证书的有效期和授权范围内,对外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在检验报告封面加盖国家质检中心授权标志章。我中心对所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心2017年度以诚信赢得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一致满意。

4、优质服务

中心自筹建以来,时刻牢记“为企业服务”的宗旨,结合政府授权职能,各部室主任亲自带头,走进企业,为企业开展“零距离”贴心服务,积极了解企业情况、企业所需,掌握每一个走访企业在技术改进、工艺革新中遇到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难题,尽己所能的为企业提供帮助,为企业进步,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技术检测机构的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由于国家环保要求越来越高,促使汽柴油改质升级速度加快,在这种情况下,中心主动开展市内石油炼制企业走访活动,了解企业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服务和帮扶措施。2017年,中心与10余家石油炼制企业签订了服务协议,与华星、正和、富宇等多家企业签订了技术服务协议,在产品检测、标准制修订、人员培训、设备共享、工艺改进等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中心2017年度客户调查满意度满意率为100%。

5、保障安全

中心在2017年里,着重加强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学习,分别制定了《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中心制定了《处置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利用技术和设备优势,应对突发事件,参与解决疑难问题,为产品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持,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保障;不定期进行安全及卫生检查,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召开体检工作协调会,制定体检标准和体检项目,2017年中心加大体检经费投入力度,体检范围覆盖到每名员工,并大胆创新工作模式,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健康状况制定不同的体检项目,最大限度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中心2017年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员工权益

员工是单位重要组成,是本中心发展生存的首要因素,我中心充分重视员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中心实施“以人为本”管理方式,在招聘、薪酬、福利、晋升等方面全方位维护职工权益和切身利益。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职工休息及休假制度员工享有国定节假日、双休日、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假期。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全员覆盖。当职工因个人情况、或突发事件时,履行必要的手续,中心给予病假或事假。当职工发生工伤,或国家有关法律认定的工伤事件时,中心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申报,配合调查,保障职工权益不受伤害。为不断提高职工素质,除了中心的培训计划,还鼓励职工利用业余时间结合工作和个人需要进行继续教育与业余进修。保障员工学习的权益,不仅为职工,也为中心提升了整体素质,进而提高竞争力。

中心2017年度保障职工权益工作良好,无信访事件。

7、社会公益

中心不仅有良好的道德风范,更热衷于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结合自身专业领域,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积极开展检验检测工作,2017年,共检测样品500余批次;落实市委市政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为小微企业减免收费和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积极参与企业标准制修订和车用汽柴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努力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发挥核心支撑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和相关产业发展;作为山东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全年培训、接待中小学生200余人次;配合东营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开展志愿服务100余人次。中心不只为职工谋福利,也同样关心群众。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中心组织党员同志尽心尽力帮助地方,通过 “一对一”形式,长期对地方贫困户进行帮扶,提供咨询、技术等服务,致力为贫困户创收;中心始终坚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原则,奉献爱心,每年一次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广大职工都能够踊跃参加,义不容辞,积极捐款捐物;倡导自愿献血活动,2017年共有72人次进行无偿献血,超额完成预定任务目标。

8、报告责任

   国家质检中心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力量,承担各级政府赋予的监督、检查及调研工作,先后承担市监督抽查、县区监督抽查工作。特别是2018年1月份,针对垦利区开展了化工企业的专项抽查,以最短的检验时长,以最科学、专业、准确的检测结果,为各级政府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排查质量安全风险,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各类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提供了可靠依据。在此期间,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不怕苦不怕累,顶风冒雪,爬到油罐顶部完成取样工作。在抽检过程中,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为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帮助企业纠正、解决,为企业提供了最贴心、实用的技术指导,同时,国家质检中心还承接客户的委托检验样品,以科学、可靠的检验结果赢得客户的一致好评。

9、节能环保

中心有责任和义务宣传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在做好中心内部环境管理的同时,对客户也大力提倡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宣传环境保护知识,促进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办公理念,出差和上班尽量统一班车管理,适用公共交通,加强水、电、办公用品的管理,空调控制温度,从单位和个人做起,切实做好环保工作。加强高耗能检测设备的优化及更新等措施促进能耗降低。同时,中心加强检测废样品、废液的管理,注重资源的可循环和再利用,如将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废液处理机构,统一处理等,不但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也为职工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中心2017年度没有发生环保违规的行为。

四、结束语

履行社会责任是国家石油炼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的重要义务。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是国家质检中心的使命和责任。国家质检中心对外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将以“精心、精准、精细、精益求精”作为奋斗目标,建立健全中心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有效践行社会责任,正确处理好中心发展、员工利益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关系。自觉为维护健康、有序、和谐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做出努力和表率,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和表率。

 本报告是我中心首份社会责任报告,总结公开了本中心一年来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今后,我们会进一步总结经验,更加坚定的将社会责任的履行落实到工作的具体工作中,将中心的持续发展、个人的价值实现以及对社会责任的自觉承担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五、中心联系方式

中心全称:国家石油炼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大渡河路231号

负 责 人:宋志龙

电话号码:0546-8336200

传真号码:0546-8329570

电子邮箱:dyzjs0546@163.com

           

 

 国家石油炼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

                        二0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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