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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质监系统下发《全省治理“庸懒散”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二十不准”暂行规定》以来,市质检所各部门认真学习、加强自查、严格执行,下决心整治工作作风,杜绝“庸懒散”, 实现 “精勤专”。
一是防“庸”保“精”。采取考核上岗的方式,避免业务不精、能力不强的人员上岗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学习、专业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完善业务水平。
二是治“懒”倡“勤”。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不良行为,倡导爱岗敬业、勤奋奉献、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 三是杜“散”促“专”。杜绝重权轻责、自由散漫、避重就轻的散漫作风,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制度,上下齐心,专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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