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好产品质量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监督抽查的功能和定位,增强监管的有效性,防止区域性质量问题的产生,按照《东营经济科技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我所受到东营经济科技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的委托,承担本次的抽查和检验工作。
本次区级监督抽查工作的抽查范围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生产企业,将在2016年的12月底前完成包括抽样、检验、结果汇总、数据统计等工作。我所作为承检机构,将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检验依据和检验指标严格按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及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规定的实施细则执行,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时限规定,遵守工作纪律,确保监督抽查工作严谨、规范、公正、有效。 许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