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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合格率是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建立的反映产品质量状况的一项全新的统计指标,它具体反映地区性质量状况,为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绩效考核提供重要参考。2012年11月,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东营市质检所自接到通知,领导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周密的部署,带领全所员工积极奋战,力争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
首先,开发部人员按照工作任务,完成样本企业相关信息的核实。并根据分配的样本量,选择抽样企业,依据制定的“产品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对具有代表性样品进行了抽取,现已完成大部分样品的抽取。
其次,根据承检的产品,仔细查找“产品质量统计调查合格判定准则”,对于没有合格判定准则的产品,相关工作人员参照有关标准和抽查规范制定相应判定准则,报省质监局备案; 第三,检验室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产品质量合格判定准则对已抽取的样品实施检验检测,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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