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东营市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1/11 15:14:31  点击:933

为突破制约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新时代东营高质量发展目标定位,着力推进传统产业上层次、新兴产业提规模,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提升企业创新能力。2021年,力争新增高成长型中小企业3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5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00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占比达到35%以上,全省排名较上年提高1个位次,占比提高幅度较上年提高2个位次。2025年,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双翻番”,分别达到700家、1300家,高新技术产业占比达到50%以上,高企数量和高产占比均由全省排名靠后提升到全省中游以上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创新平台,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能力。
1.加快建设国家级稀土催化研究院、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高端石化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产业高能级创新平台,凝聚“政产学研金服用”各方面资源,完善“研发-中试-产业化”全链条布局,采取“以院带园”“以院带基地”模式,率先推进新材料、高效农业、高端石化产业上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2.深入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计划,支持企业健全完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推进技术、产品研发和工艺、装备改造,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争取2021年全市3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规范化研发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3.引进中科院海洋大科学中心合作共建黄河三角洲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院,加快推进利华益集团高分子材料研究院、青科大广饶橡胶工业研究院橡胶工业公共测试服务平台、北航(北斗)性能测试验证平台、中石油管研院东营分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有关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4.集中力量建好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学技术研究院、东营产业技术研究院、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东营石油技术与装备产业研究院、胜利工程高端装备产业基地等创新平台,推动胜利油田、石油大学人才、技术资源融入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油地校融合办,东营区政府)
(二)培育创新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础。
5.选择200家以上拥有较好创新能力的潜力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申请、研发费用归集、税收优惠政策培训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等“三培训一辅导”工作,夯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6.对年产值百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进行“一跟踪两指导”,逐一调查摸底,建档立卡,跟踪分析。指导有条件的企业集团进行业务拆分,剥离优质资产成立高新技术企业。指导符合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研发支出强度较大的石油化工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7.对创新能力强、市场效益好的优质科技型企业建立“一库三清单”,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库,运用科技项目、平台、人才等三张工作清单,强化创新资源投入,促进其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8.对全市销售收入前十位的龙头高新技术企业,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提供“靶向”服务,及时纾解企业发展难题,保障龙头高新技术企业正常运营,稳定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预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载体建设,厚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沃土。
9.以创建国家高新区为目标,实施东营高新区“补短赶超”计划。瞄准石油装备、海工装备两大方向,聚焦石油勘探、开发、钻采、储运四个环节,围绕高端陆地石油装备、海洋石油装备、非常规油气装备三大领域,大力发展深层陆地石油装备、大型作业设备、非常规油气装备、高端智能化井下工具、油气开发设备配套产品、节能减排装备等六大类高端石油装备,打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示范区。2021年重点建设威飞海洋300套/年海洋水下生产系统、东营胜利石油科技创新园等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营区政府)
10.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布局建设新材料产业园,壮大功能陶瓷材料、铜基新材料、先进复合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稀土催化材料五大产业,重点抓好山东国瓷年产5000万升汽车尾气净化用蜂窝陶瓷产业化、合盛铜业年产5万吨新能源高性能电子铜箔、欣邦电子年产2000吨聚酰亚胺薄膜、东珩国纤高性能氧化铝纤维、年产1200万升催化剂涂覆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围绕高端炼化一体化,延伸芳烃产业链条,扩大乙烯、丙烯产能,积极发展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化工新材料产业,全力打造高端化工产业集群。重点抓好威联化学200万吨/年PX、250万吨/年PTA及配套工程等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高水平科创空间,实现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健全完善全市科技孵化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3.积极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强与济青、京津冀等地技术转移机构的合作,打造技术转移节点。参与京津冀鲁、苏浙粤鲁和省会经济圈科技合作,支持政府、企业在人才技术密集城市设立创新中心、创业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实施强链补链,重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势。
14.深入开展产业链招商,研究编制产业链和技术链图、招商地图、企业清单库、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库等“两图两库”,对接生成一批具有较强引领性、带动性、根植性的产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链“补短板”项目,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延链补链壮链。(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5.实施“优势产业+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推进机器换人、数字化与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示范提升“三大工程”,推动传统产业实现数字化转型。重点建设天弘化学智能化改造项目、海科瑞林公司智能化工厂项目、联合石化卓越智能工厂智能制造项目、亚通石化智能化工厂升级项目、汇宇新材料碳素智能化改造项目、胜机石油装备智能化技改项目、永利精工高端油井管智能制造项目、广饶吉星轮胎有限公司全流程智能评测项目、赛轮(东营)轮胎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高性能半钢子午胎智能制造项目、佳美(山东)高性能绿色环保智能制造子午胎项目等。(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6.支持新发药业、凤凰制药、亦度生物等龙头企业开展生物药、化药、中药、原料药研发,吸引上下游配套企业协作,培育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加强与中科院海洋所、中科院烟台海岸带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青岛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等涉海生物医药研发机构的精准对接,加快海洋生物医药领域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和落地实施;依托陆海蓝圣、诺康生物、广元生物等企业,加快海洋功能性食品及衍生品研发;依托垦利省级农业高新区,规划建设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吸引生物医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及高层次人才向园区聚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7.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融入国产大飞机和北斗导航国家战略,持续深化与中国商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国内外航空航天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重点发展航空制造、航空服务保障、航空运输、北斗导航应用等产业。河口区深化与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的战略合作,加快东营航天科技复合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推动航天新型材料、天地往返飞行、卫星数据深加工、双极离子空气治理等航天技术落地转化,培育壮大航空航天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河口区政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引进高端人才,增强高新技术产业智力支撑。
18.加强顶层设计,绘制“人才地图”与“产业地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需求与高端人才供给精准匹配,加大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力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19.推广国家稀土催化研究院“平台+项目+人才”的集成引才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联合高校院所,建立分支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或科学家实验室,大力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及其团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
20.深入开展校企对接、创业大赛等人才延揽活动,支持企业打造“高校+院所+企业”的协同育才机制,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
21.构建“政策+环境+服务”留才模式,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打造政策驱动的“强磁场”、担当服务保障的“店小二”、建设安居乐业的“幸福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六)增加要素供给,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动能。
22.加强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继续开展“十校百企”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推动高校院所技术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3.探索建设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东营分中心,增强省内外科技成果信息交汇,培育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构建“线上+线下”的技术转移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4.鼓励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积极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5.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科技信贷贴息、奖补等政策,引导金融资本向创新型企业倾斜,年内新开发科技贷款产品2个,科技信贷企业备选库入库企业达到2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6.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培育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或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适时设立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专项资金,加大“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提高企业自筹资金与财政科技资金配比,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研发投入。
(二)建立联动机制。建立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和上下协同,定期开展高新技术产业调度分析,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探索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服务。
(三)强化督导考核。完善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及时分析研判动态情况,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将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研发投入强度纳入创新型城市建设考核指标体系,逐步提升考核权重,拉开考核档次。
(四)完善容错机制。对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培育、认定、管理过程中以及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和失误,只要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程序合规、未谋私利,能够及时纠错改正的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营造形成尊重人才、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

 

 
[上一篇]:关于印发东营市制造业发展质量效益提升攻坚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